動畫組-參賽規則
前往巴哈姆特
重要時程
報名交件 即日起 ~ 2018 / 5 / 24 (四)
作品初審 2018 / 5 / 25 (五) ~ 2018 / 6 / 15 (五)
線上投票 2018 / 6 / 15 (五) ~ 2018 / 7 / 5 (四)
評審複審 2018 / 6 / 15 (五) ~ 2018 / 7 / 5 (四)
頒獎典禮 (現場公布得獎名單) 2018 / 9 / 1(六)
參賽資格
  1. 對象為業餘、學生創作者、獨立開發者團隊。
  2. 獨立開發者團隊需符合以下資格:
    ● 年營收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
    ● 無法人(公司、創投)股東。
    ● 資格審核:投稿團隊需於「報名交件」以及「作品初審」兩個時間點皆符合資格才可進行參賽,若資格不符將取消參賽資格。
    ★如投稿作品參與「募資」,募資金額將不列入年營收計算。
  3. 個人或團體,均可報名參加。(團體需派出一位主要聯絡人)
  4. 不限年齡、性別、國籍。
  5.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是 製作完成, 2017 年 4 月 1 日之後 製作完成,並擁有版權的作品。
創作主題

不限,自由創作。

創作規格
  1. 作品需為原創動畫。
  2. 動畫形式不拘(2D、3D 皆可),採用的表現方式不拘。
  3. 時間長度 10 分鐘以下 ,解析度為 1280 × 720 像素 以上,音效品質: 192kbps 以上。
  4. 作品檔案格式:AVI、WMV、MP4、MOV。
  5. 任何與創作規格不符的部分,都將被列入評分考量。
  6. 請繳交完整作品,請勿繳交未完成或是預告片型式之作品。
  7. 請繳交影片原始檔,請勿提供已上傳之影片連結。
  8. 請勿投稿使用既有現成玩具或模型製作之影片。
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可以公開過,但是必須於【投稿前】無獲獎紀錄。
    (如同一作品連續投稿其他競賽並獲獎者,主辦單位將會依投稿日期來認定是否符合參賽規則)
  2. 參加過本活動的歷屆作品不予受理。
  3. 參賽者可以報名多個組別(類別),但作品必須是不同創作,若為同一個創意主題僅限報一個組別(類別)。
  4. 同一組別(類別)僅限報名一個作品,不得多稿報名。
  5. 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或取得於原創作者授權使用,若經他人檢舉侵犯著作權 (檢舉者必須提出原創來源舉證) , 主辦單位將請 參賽者於三天內提出原創同意證明,始得擁有參賽權。如參賽者無法提出授權,將取消作品參賽資格, 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6. 作品禁止使用、修改未經授權之音樂、音效、圖像等素材,若有必要,請使用合於創用 CC 授權之素材,並依規定註 明授權者的姓名等出處。 (關於這些資源的取得,可詳閱教育部 - 創用CC的實作與應用)
  7. 所有入選作品著作權利仍歸原作者所有,但入圍者須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創作內容及個人肖像,且同意參與主辦單 位安排之媒體宣傳規劃,如媒體專訪、新聞報導等文宣用途。
  8. 作品入圍上線後參賽者請勿以誘因進行人氣賞拉票,如發現情況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將作品取消人氣賞競選資格。
活動獎項
金賞
獎金 50,000 元整 獎盃一座
每位組員獎狀一只
銀賞
獎金 30,000 元整 獎盃一座
每位組員獎狀一只
銅賞
獎金 10,000 元整 獎盃一座
每位組員獎狀一只
獎金 1,000 元整
每位組員獎狀一只
本獎項獎金僅提供匯款至台灣境內銀行帳戶,恕不提供海外帳戶匯款。
獎金 10,000 元整 獎盃一座
每位組員獎狀一只
本獎金由 贊助提供
獎金 5,000 元整 每位組員獎狀一只
以上獎項在特殊情況下,可由評審團決議從缺
作品露出
前三名得獎者將安排巴哈姆特 GNN 採訪報導
入圍作品將放在巴哈姆特 ACG 資料庫【創作大賽】類別
評選標準
創意性 30% 故事完整性 20% 美術風格 20%
動畫技術性 10% 音樂音效 10% 市場性 10%
評選方式
  1. 初審: 每件作品提交後,由巴哈姆特官方評審審核選出入圍作品。
  2. 複審: 業界專業評審 針對入圍作品進行討論,評選出得獎者,並在頒獎典禮當天公布。
  3. 網友投票:此為獨立獎項,投票不列入評分標準,最高票者將可獲得最佳人氣獎。
    《投票資格》
    ● 巴哈姆特會員 (我要加入巴哈會員) 並通過手機認證。
    ● 一個帳號最多可以投 5 票。
注意事項
  1. 創作不得含有限制級、殘酷血腥等違反善良風俗之議題,違反者取消比賽資格。
  2. 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 之獎金及獎狀。
  3. 參賽作品請自留原始檔,主辦單位一旦收到參賽作品, 恕不退件與接受修正。
  4. 主辦單位會對所有參賽作品進行初步審查後,入圍作品才會在網路上進行票選。
  5.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
  6.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與更動之權利。
  7. 必要時,獎項會由評審依作品水準來決定是否從缺。
  8.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凡價值超過 1,000 元者,須申報所得;價值超過(含) 20,000 元者,依 法須扣除 10% 稅金。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將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
  9. 獎金為新台幣,如得獎者為外地居民,將以當時的匯率換算獎金金額。
  10. 每個作品需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參賽者請確認報名資料之聯絡人、手機、E-mail 為正確資訊,以利主辦單位通 知比賽相關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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